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2019-02-28 09:29浏览数:202次
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,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,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,维护健康家电检测中心、测试计量技术研究所、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检测所等机构试验室的安全运行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各试验室人员均应遵照执行,各部门部长、所长、主任都是本部门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。各部门还应制定一名专职安全监督员。
一、为保障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,应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; 二、实验室人员应知报警电话、重点部位、知逃生通道、消防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等“五知”,还应掌握一定灭火方法,能够及时扑灭初级火灾; 三、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、通风,且便于使用的明显位置,其他物品不应占用消防通道; 四、进入实验室,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,并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; 五、禁止携带与实验无关的危险品进入实验室,严禁在实验室吸烟、点火等; 六、禁止在实验室吃食物,使用化学药品后,需洗净双手才可进食,食物禁止储藏在存有化学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; 七、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、安全通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,严禁占用安全通道摆放物品; 八、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毒性危险品,应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; 九、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,任何人不应随意动用实验设备; 十、按操作规程使用,设备运行期间,实验人员要坚守岗位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 十一、实验人员应了解试验样品和设备额定电压和功率,不应超负荷使用; 十二、按额定容量使用电源插座,同一接线板不得长期使用多种电器; 十三、大型仪器设备要有独立电源连接措施。 十四、搬动、移动实验设备,应首先切断电源。操作设备时应确认电器处于干燥状态,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; 十五、运行设备发生故障,应立即断电、断水,禁止带故障运行; 十六、实验结束,实验人员应清理现场,仪器归位,清洗器皿; 十七、离开实验室,应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、锁好门窗、保管好贵重和危险品; 十八、做好实验室通风防护,防止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; 十九、有毒有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危险化学品按规定储存、使用、销毁; 二十、监控、通风、防火、防爆、泄压、防毒、防潮、防静电、防腐、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、设备,应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养。 二十一、使用危险化学品要入库核查、使用核查、用量核查,以及存放核查; 二十二、实验室指定专人(2人以上)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,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。 测试计量技术研究所 健康家电检测中心 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检测所 2019年9月29日 注:下斜街试验室气体保障装置一览表见附件。 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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